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4-30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2,941,768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42,941,76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主要从事用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装的EDA工具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EDA是ElectronicDesignAutomation的简称,即电子设计自动化。运用EDA技术形成的工具称为EDA工具。打开芯片的封装外壳,在高倍显微镜下对其表面进行观察,将会看到无数规则摆放的器件和连线,这就是芯片的版图。设计和制造这个版图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用到相应的EDA工具。EDA工具是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工作的必备工具,是贯穿整个集成电路产业链的战略基础支柱之一。随着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设计规模、复杂度、工艺先进性等不断提升,EDA工具的作用更加突出,已成为提高设计效率、加速产业技术进步与革新的关键因素。

  公司原有产品包括模拟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数字电路设计EDA工具、平板显示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晶圆制造EDA工具和先进封装设计EDA工具等软件,报告期内,公司新推出了存储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和射频电路设计全流程EDA工具系统等软件。除了上述软件,公司还围绕相关领域提供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基础IP业务,为众多客户提供了IP解决方案,成功支持了客户的产品设计及流片。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及封装领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刘红斌先生、刘方园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杨晓东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客观、线年度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革、陈丽洁、洪缨、周强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基于2023年全面预算的实际执行情况,并着眼于公司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及经营环境等因素,结合2024年的实际情况而编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董事会拟定了董事长2024年度薪酬方案:董事长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固定部分、浮动部分和福利三部分构成。(一)固定部分应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二)浮动部分包含效益工资及奖金等科目,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后以奖金形式发放;(三)福利部分指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普适福利。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拟定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董事会拟定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固定部分、浮动部分和福利三部分构成。(一)固定部分应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二)浮动部分包含效益工资及奖金等科目,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后以奖金形式发放;(三)福利部分指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普适福利。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董大伟、刘红斌、张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15、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董大伟、刘红斌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增选独立董事洪缨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增选委员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吴革先生(召集人)、洪缨女士、周强先生、刘伟平先生、孙小莉女士。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根据2024年的整体经营规划,并结合2023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对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